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围绕以健全的信用机制畅通国内大循环、以良好的信用环境支撑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以坚实的信用基础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以有效的信用监管和信用服务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等方面,提出了具体23项内容。
在创新信用监管方面,《意见》提出全面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以信用风险为导向优化配置监管资源,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重点领域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诚信缺失问题。
《意见》要求,有序推进各地区各行业各领域信用建设。积极探索创新,运用信用理念和方式解决制约经济社会运行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规范完善各领域各环节信用措施,切实保护各类主体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各类主体积极性创造性,发挥征信市场积极作用,更好发挥政府组织协调、示范引领、监督管理作用,形成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合力。
《意见》明确,要以健全的信用机制畅通国内大循环,以良好的信用环境支撑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以坚实的信用基础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以有效的信用监管和信用服务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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