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滑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将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在线投诉工作规程明确如下:
一、受理
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公管办)负责受理投诉问题,经分析、研判后转交各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二、办理
(一)投诉问题。各行政监督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和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理有关投诉,并按时反馈办理结果。
(二)违法违纪等需移交情况。各行政监督部门发现以下情况应报公管办,由公管办提交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后,按相应规定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1.发现有关单位及人员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发现有关单位及人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追究纪律或行政责任的,将案件移送县纪委监委处理;
3.发现有关单位及人员的违法行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或予以其他行政处罚的,移送县市场管理局或有权管辖的其他部门处理;
4.发现有关单位及人员的违法行为,依据有关规定应当停止拔付资金的,移送县财政部门处理。
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需移送案件报公管办,并提供案件来源材料、案件调查报告、案件证据材料等需移送的材料。
三、销号
各行政监督部门及受理移交案件部门均需在案件办结后3日内将处理结果报县公管办备案销号。
四、注意事项
各部门至少每周登录一次在线投诉平台,查看是否有投诉问题,公管办对发现案件积压、长期未处理情形定期予以通报。
联系电话:县公管办 0372-8138816
技术服务 0372-8160159
联系电话
官方微信
QQ咨询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