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廉洁高效

招标公告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交易信息 > 建设工程 > 招标公告

滑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慈周寨镇东九女堽村、西九女堽村等六个村)-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9-28 21:42:51 发布人: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量: 【我要打印】 【关闭】

滑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慈周寨镇东九女堽村、西九女堽村等六个村)

项目编号:HJYGG[202309]081

1.招标条件

    滑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慈周寨镇东九女堽村、西九女堽村等六个村)已由滑发改[2023]216号文批准,招标人为慈周寨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县统筹整合资金,招标 代理机构为中世景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滑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慈周寨镇东九女堽村、西九女堽村等六个村)

2.2 项目编号:HJYGG[202309]081

2.3 资金来源:县统筹整合资金

2.4 投资金额:831577.50 元;

2.5 建设概况:该工程滑县慈周寨镇东九女堽村、西九女堽村、小堽村、方易寨村、后赵村、前屯第一村,新建水泥道路总长 1900米,C25 混凝土路面 9750 平方米。

2.6 建设地点:河南省滑县境内;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含变更)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8 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 30 日历天内

2.9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10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 资质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 2023年以来连续3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明细 (以个人单页为准) (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 自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4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 ”、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渠道查询自身信用 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无效。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对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投标资格外同时追究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形式获取。未登记入库的投标单位,须信息登记入库后才可以办理 CA 数字证书并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网上注册、CA 办理链接地址:https ://www.hxggzy.cn/ggtz/18961.jhtml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09      29        8  00 分至 2023   10        11     18  00 分凭

CA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并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

 

   4.3 本次招标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投标人均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网站直接查看相关公告,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4.4 招标文件费:0 元。

4.5 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2023   10    23      8    30  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D 区第一开标室。

5.3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上传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 ”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滑县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 南省·滑县)》 网站 ”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 ”,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 疑澄清、开标记录表电子签章等。1.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 50 分钟 ,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 弃本次投标;2.开标记录表电子签章时间:开标记录表电子签章时间自“不见面开标大厅 ”中右下 角文字互动中主持人发出“开标记录表电子签章 ”的通知时间始 30 分钟结束,超期未签章,视为同意开评标过程,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注:投标人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 ”后,须按照主持人在文字互动中的提   示进 行投标文件电子解密及开标记录表电子签章等操作,不得擅自离开,直至“不见面开标大厅 中开标状 态显示“开标已结束 ”方可离开,否则,后果自负。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网站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滑县慈周寨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淑灵

电话:13569016336

地址:滑县慈周寨镇

 

 

招标代理机构:中世景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 

  人:王利飒

电话:18937221912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蓝珮路与贺江路交叉口南刘庄新区1号院2号楼1单元2101

 

      监督人:滑县乡村振兴局

      联系电话:0372-5508701

     监督人:滑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372-8163707

温馨提示:投标人/供应商注意事项:

投标单位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评标依据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文件(根据文件要求)。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CA 有效期

从招标文件下载至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期间,CA 证书不得更换、变更、延期等,否则会造成开标现场无法解密,对此投标人后果自负。投标人应及时查看 CA 证书信息是否过期,确保所投项目从文件下载至项目结束整个周期 CA 证书的信息不能变更(包括不能办理延期、变更、更换、丢失补锁、损坏补锁等)。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jyxt.hxggzy.cn/ggzy),“组件下载 ”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按招标文件要求  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时确保 PDF 阅读器、Word2007 已经下载安装,信安小精灵驱动和签章驱动是滑县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本。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帮助手册,可在系统“组件下载 ”栏目中下载或网站首页“资料下载 ”中找到。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 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需要委托人签章的,可以手写输入。)

制作好的投标文件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包xxxx 项目 xx 标段), 其中包含 2 个文件和 1 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 ”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后缀名为“.PDF ”的文件用于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备份文件夹 ”使用电子介质存储。

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 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

其他注意事项(重要)

*投标人需确保电脑已经下载安装 PDF 阅读器、Word2007,信安小精灵驱动和签章驱动是滑县交易

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本。

*如招标文件发生变更的,投标人需重新下载招标文件(EGP 版)并重新制作、上传投标文件。

* 谨慎使用“重新报名 ”功能。点击“重新报名 ”后,已上传投标文件会被清除。

*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同一网络等制作、上传同一项目投标文件的,有被视为串通投标、

判定为无效投标的风险。

*因投标人个人原因导致电子化交易系统内自身投标文件损坏、 内容缺失等其它无法正常评审的,

后果由供应商个人承担。

*如遇到投标文件上传慢、上传失败等问题,请进行以下操作:

查找是否是个人电脑问题;更换网络环境;

 

 




附件下载:慈周寨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