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开征集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方便招标人选取代理机构,便于代理公司网上操作和开展业务,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代理机构信息。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并经年审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
2、登记单位必须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⑴持有发改部门颁发的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⑵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⑶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已登记且没有不良记录。
3、登记单位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经营资格或招标代理资格的处罚期内;
4、登记单位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二、登记单位需提供的资料(A4纸装订,一式两份,需要核对原件)
1、《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机构登记表》(见附件1)
2、《招标代理机构滑县专职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
3、承诺书。(见附件3)
4、单位简介
5、滑县业务承揽委托书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7、滑县业务负责人及办理人身份证
8、机构代理资质证书
9、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10、拟在滑县开展业务四名以上从事开标的专职人员(至少一名招标师)的资格证明:身份证、职称/执业资格证、岗位资格证、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前5个月)缴纳证明。
三、登记时间及程序
1、登记单位应将所有资料装订成册,并于
2、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对申请单位所报资料逐一核对。登记单位如提供资料不全或证据不足,将不再通过其他渠道查证,可能导致登记信息不完整甚至不成功。
3、代理单位名单将在截止期后于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xggzy.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确定已登记单位范围。
4、正式确定的已登记代理单位服务期暂定为壹年,每年将定期开展登记业务。已登记单位的使用、管理和考核按照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相关监督部门管理规定执行。期间中央、省、市出台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有关要求:
1、代理单位提交的登记资料必须实事求是、准确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或隐报瞒报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登记资格。
2、代理机构开标参会人员均在登记人员之列,每次不得少于3人,挂牌上岗且分工明确,公开招标项目原则上由招标师参加,中央投资项目必须由招标师负责开标。
五、原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登记的代理机构,由于存在信息未及时变更的现象,请按照以上要求及时变更登记,逾期视为单位放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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