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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优化规范退还投标保证金流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2-21 11:11:48 发布人: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量: 【我要打印】 【关闭】

关于进一步优化规范

退还投标保证金流程的通知

 

各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及文件精神,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县交易中心”)对滑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县交易平台”)内的工程建设项目的退还投标保证金流程进行了进一步优化。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正常情况退还流程

1、中标结果公告发布2日内(当日为周末或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工作日)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按原路径退回,不再由招标人出具保证金退还通知单。

2、中标结果公告发布30日内,招标人应与中标单位签订交易合同,并将交易合同上传至滑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合同管理模块。交易中心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在合同上传完成当日(当日为周末或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工作日)按原路径自动退回不再由招标人出具保证金退还通知单。

(二)特殊情况退还流程

1、对未产生中标候选人项目(项目流标终止、废标),结果公告发布后,日内(当日为周末或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工作日)交易中心将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按原路径自动退回,不再由招标人出具保证金退还通知单。

2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招标人(代理机构)逾期未上传合同的,应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第35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交暂不退还保证金说明(提交一次说明保证金“冻结”15天),交易中心将相关中标单位保证金暂不退还。否则交易中心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第35天(当日为周末或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工作日)按原路径自动退回,不再由招标人出具保证金退还通知单。

3、如投标人的名称、开户行等信息发生变更,系统无法实现网上自动退款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应及时告知投标单位提供相关账户变更材料,并由交易中心财务核实后将投标保证金按照新账户退回。

特此通知。

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12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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