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还以前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通知
各有关投标人:
自2012年12月以来,有部分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办理退还手续。根据有关规定,为保护投标人的正当权益,现就我中心退还以前年度投标保证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未退保证金明细详见附件:
一、退还对象
未及时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的投标人,请来我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
二、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财务室
三、投标保证金退还办理程序
非中标单位提交本单位以下材料:1、基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保证金回执单复印件3、资金往来收据(客户名称填“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往来项目填“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项填本单位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数额,并填明开票人和开票日期,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章)4、保证金未及时退还原因说明。
中标单位除须提供以上“非中标单位提交本单位以下材料”外,另须提供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本中心办理退还手续。
四、注意事项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委托代理人需出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退还期限
自此公告起至2016年8月31日前办理,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0372-5576029
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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