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大寨中心卫生院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滑县大寨中心卫生院设备采购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采购人为滑县大寨中心卫生院,招标编号HJYZG[201306]051号,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滑县大寨中心卫生院设备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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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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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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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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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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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型超声诊断仪、 煎药机、C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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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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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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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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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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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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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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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实行一次性采购供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3 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生产或经营该投标项目的产品;
3.4生产企业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于第1包)
3.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适用于第2包)
3.6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适用于第2包)
3.7所投产品必须具备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投标单位应出具国家压缩机制冷设备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对地温中央空调机组的检测报告;(适用于第2包)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可针对本项目2个包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一个包;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 16 日至2013年7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大厅(滑县建设路中段路东)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供应商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医疗器械生产或者经营许可证(1包)、资质证书(2包)、安全生产许可证(2包)、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2包)、检测报告(2包)、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所需证件生产厂家需提供原件,经销商需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
注: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8月6日上午10:00整(北京时间)
5.2 开标地点: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www.hxggzy.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滑县大寨中心卫生院
联 系 人: 李志行
联 系 电 话:13837247310
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杨女士
联系电话:0372-5576055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 系 电 话:0371-55689399
发布时间:2013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