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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人民检察院2013年政法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3-04-18 10:42:22 发布人: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量: 【我要打印】 【关闭】

 

滑县人民检察院2013年政法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滑县人民检察院2013年政法装备采购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目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滑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分包情况:
1、项目名称:滑县人民检察院2013年政法装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HJYZG[201303]032号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供货期: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
7、分包情况及采购内容:
本项目共分一个标包,采购内容:
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夜视镜、法医设备、LED案件查询显示屏、案卷密码保险柜、投影仪。
详细情况见招标文件货物采购清单。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具备河南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非河南省内但具有同等及以上资质的公司应到河南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办公室备案;
4、须提供同步录音录像系统设备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设备专项授权的证明;若为代理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的授权书;
5、须提供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出具时间为报名时间之内);
6、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必须现场功能演示,如不现场演示将导致废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须对本项目采购范围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于2013418日至2013424日,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大厅(滑县道口镇建设路中段路东)办理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
(2)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购买招标文件时供应商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要求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3)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人民币伍佰元/包(500元/包),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3年5月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七、联系方式
 购 人:滑县人民检察院
 系 人:王先生
      话:13700720893
 
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系   人:杨女士
       话:0372-5576055
 
代 理 机 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系 人:杨先生 李女士             
       话:0372-5505939                 
       箱:hengleh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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